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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標題發布單位
111-06-08公告修正『本市製售月子餐之食品業者』,為應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之業別。」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6-08公告修正『於本市設置3處以上之連鎖餐飲業者』,為應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之業別。」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5-06「於本市設有3處以上之連鎖食品烘焙業者」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1年3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3-15「本市前店後廠之食品烘焙業」應申請餐飲衛生評核認證標章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3-11「觀光旅館(含國際及一般觀光旅館)於本市之附屬或委託之餐飲部門,應申請餐飲衛生評核認證標章。」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3-11「本市20桌以上中式筵席餐廳業者」,應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認證標章。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12-08「於本市設有3處以上連鎖餐飲業者」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11-05「本市設有2處以上營業場所供應自製熟食之大賣場、連鎖超市及便利商店業者」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0年12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11-05「本市設有3處以上連鎖營業場所之西式速食、早餐及飲冰品業者」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0年12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11-05「供售本市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之餐飲業者(含學校自辦午餐供應及校園團膳供應商)」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0年12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11-01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受理申請分期繳納行政罰鍰案件處理原則綜合企劃科
110-01-01桃園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09-09-21桃園市各區衛生所門診醫療收費基準綜合企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