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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標題發布單位
112-06-08公告修正『於本市設置3處以上之連鎖餐飲業者』,為應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之業別。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2-05-06「於本市設有3處以上之連鎖食品烘焙業者」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1年3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2-03-15「本市前店後廠之食品烘焙業」應申請餐飲衛生評核認證標章。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2-02-10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食品捐贈之安全衛生指引」及其問答集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6-08公告修正『於本市設置3處以上之連鎖餐飲業者』,為應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之業別。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6-08公告修正『本市製售月子餐之食品業者』,為應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之業別。」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5-06「於本市設有3處以上之連鎖食品烘焙業者」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1年3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3-11「觀光旅館(含國際及一般觀光旅館)於本市之附屬或委託之餐飲部門,應申請餐飲衛生評核認證標章。」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1-03-11「本市20桌以上中式筵席餐廳業者」,應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認證標章。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12-08「於本市設有3處以上連鎖餐飲業者」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11-05「本市設有3處以上連鎖營業場所之西式速食、早餐及飲冰品業者」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0年12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11-05「本市設有2處以上營業場所供應自製熟食之大賣場、連鎖超市及便利商店業者」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0年12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11-05「供售本市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之餐飲業者(含學校自辦午餐供應及校園團膳供應商)」應加入「桃食安心資訊平台」,自110年12月1日起實施。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01-01桃園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01-01食品、餐飲及營養類 法規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01-01桃園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01-01桃園市食品衛生檢驗收費標準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01-01桃園市食品安全保護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01-01桃園市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法規案件獎勵辦法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110-01-01桃園市食品安全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食品管理暨檢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