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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供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內容

  • 發布單位:衛生局

「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旨在發展以幼兒為中心的健康照護制度。銜接孕產婦的健康照護,從生命早期介入,以0-3歲幼兒為對象,採個案管理方式,整合現有預防保健、篩檢轉介等服務,連結衛政與社政,落實初級照護與健康促進,以增進兒童未來最大的潛能發展,並提升偏遠地區或醫療資源匱乏區兒童的照護品質與就醫可及性。
「幼兒專責醫師」最重要的任務,是在家長的同意下,透過專業、專人的健康管理,整合政府提供的各項幼兒疾病預防與健康促進業務,讓幼兒得到適時且連續性的健康照護,包括未滿 3 歲幼兒之照護諮詢、健檢、疫苗、塗氟等各項保健時程關懷等;若有特殊醫療需求,將協助家長將孩子轉介到相關專業的醫療院所,或必要時安排居家訪視。
0-3歲幼兒家長,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於本計畫的合約院所填妥家長同意書,即成為本計畫的幼兒個案,納入醫師與幼兒一對一的專屬照護服務。建議家長固定找幼兒專責醫師看診,讓最了解孩子健康的醫師,提供最適合孩子的專業處置與診斷。若因故無法由幼兒專責醫師看診,仍以孩子健康平安為優先,不會影響孩子的就醫相關權利,也不會有罰則。
本計畫相關人員將秉持保密原則,妥善處理家長與幼兒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