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飲用水檢驗項目為: 1.大腸桿菌群、糞便性鏈球菌、綠膿桿菌,衛生標準為均不得檢出。 2.重金屬檢驗包含鉛(衛生標準<=0.01 mg/kg)、鎘(衛生標準<=0.003 mg/kg)、砷(衛生標準<=0.01 mg/kg)、汞(衛生標準<=0.001 mg/kg),另若塑膠容器包裝材質以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者,加驗重金屬銻(衛生標準<=0.01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