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癮治療服務轉介單(含自填式華人飲酒問題篩檢問卷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1)為利個人資料之使用,請於轉介前告知個案轉介目的及確認個案有戒治意願,並請個案簽具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詳見「自填式華人飲酒問題篩檢問卷」)。
(2)本資料屬個人資料,請依法妥善使用及保管。
(3)轉介單位請先傳真或電郵本轉介單至本局,並電話確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3026 戴小姐,傳真電話:03-3362516,電子郵件:10048792@mail.tycg.gov.tw。
2.如果有酒癮治療之需求,可撥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專線03-3325880或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專線0800-255959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