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表彰本市對醫療保健有具體優良事蹟之優良醫師及各類醫事人員,特舉辦旨揭表揚活動。
二、各單位推薦之醫師及各類醫事人員,需具備下列各條件:
(一) 領有醫師及各類醫事人員證書並執業登記(不含支援報備)或任職於市醫療(事)機構、藥事機構、長照機構、本市各區衛生所、本府各局處、各級學校及社區,從事醫療服務工作、公共衛生、社區或居家醫療(事)工作。
(二) 近3年(110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無裁處紀錄無重大違規事項。
(三) 108-112年未獲得本局優良醫師及各類醫事人員表揚者。
三、推薦甄選文件採線上收件,請依推薦表格填寫繕打推薦表、推薦理由及具體事績、被推薦同意書,經機關用印併同相關佐證文件等,於113年7月15日(免備文)前上傳線上表單,上傳資訊如下:
(一)上傳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9yk91。
(二) 檔案格式:推薦表、推薦理由及具體事蹟、受推薦同意書及其他佐證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檔案大小上限50MB)。
(三) 檔案名稱:單位-醫事人員類別-姓名,如:○○醫院-牙醫師-王○○。
(四) 至上開網址依格式填報簡要推薦資料,具體事蹟以110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資料為原則。
四、醫師及醫事人員(不含藥事人員)聯絡人:洪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334)、周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330);藥事人員聯絡人專線:03-336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