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巴西進口雞蛋製成洗選蛋產品效期疑慮一案,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主動通知轄內73家大賣場、連鎖超商、傳統超商及蛋品工廠,了解巴西進口蛋品流向。有2家蛋品工廠表示受中央畜產會委託將進口之巴西雞蛋代工製成殺菌液蛋及滷蛋商品,未作成洗選蛋產品。衛生局也與法務局消保官前往超市賣場實地查訪,今日查核市售架上未見巴西蛋品,衛生局將與消保官持續查驗市售食品,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食品有效日期會依所使用的原料、製造過程,以及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等因素據以制定,而有效日期除廠商為其產品品質之保證外,更有對該產品在效期內負責之意義,產品如有改變溫層販售,應完成保存性試驗故不得擅自制定或更改以確保販售產品安全。產品在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條件下,欲改變或延長有效日期,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第15條第2款規定,備妥該產品保存試驗等研訂有效日期之依據,避免觸法。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有效日期,應依據原材料或輸入許可通知之有效日期進行標示,如有標示不實,屬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則須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之。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選購時須認清食品中文標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本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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