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追查媒體報導台中賣場架上出現發霉盒裝雞蛋,雞蛋來源位於桃園之立群農產品有限公司(下稱立群公司),桃園衛生局5月26日由劉宜亷局長親自帶領食安稽查小組,前往立群公司查核,現場查獲229盒產地泰國之發霉洗選雞蛋及回收再製未殺菌液蛋2,100盒重達1,050公斤,據業者表示近日氣候溫差變化大可能導致冷藏進口雞蛋經洗選後轉常溫販售會有品質異常,已於5月22日起開始陸續回收進口雞蛋回工廠,另發現經員工開盒檢視回收雞蛋,外殼無發霉現象之雞蛋再製成未殺菌液蛋銷售。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未主動通報衛生局,且又將變質腐敗之產品再製販售,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15條之規定(下稱食安法)裁罰新臺幣15萬元,日後倘再查有違規行為,將依法加重裁處。
桃園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此批泰國進口原料雞蛋於5月12日由台農發股份有限公司自泰國冷藏進口903箱(360顆/箱),由立群公司5月16日、17日洗選盒裝常溫販售,該批冷藏雞蛋經廠內以溫水清洗,再噴灑次氯酸鈉、刷洗雞蛋外殼後,烘乾包裝成每10顆一盒常溫販售,總計生產32,058盒。業者表示廠內首次將冷藏原料雞蛋洗選轉常溫方式販售,未進行保存性試驗,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另,業者將賣場退回雞蛋,以肉眼目視外觀無發霉雞蛋,與國產雞蛋混合加工製成未殺菌蛋白液、蛋黃液、全蛋液(效期2023/5/29)等,衛生局已命業者於26日前通知全國各通路商將疑慮洗選雞蛋及未殺菌液蛋產品及製成烘焙產品預防性下架,避免問題食品流入,截至今日中午12時下架回收洗選蛋3,312盒,未殺菌液蛋4,706公斤(因製程含混入國產液蛋共生產9,295公斤故命全數回收)。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依據本市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輸入、加工、販賣、通知相關廠商進行預防性下架、公告停止使用或食用該產品、自行回收產品,並於24小時內通報本府衛生局。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若廠內產品製程環境及設備不符規定與未有保存性試驗,已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依食安法違反第8條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本府消保官已經連絡進口蛋商及通路商,協調妥善處理事後消費爭議的事宜,消費者可憑今(112)年6月20日前之發票或商品向原購買通路辦理退貨退費。民眾若發現違規事件,可撥打0800-285-000及全國食安專線1919,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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