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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流感疫苗分階段開打 鄭市長親至衛生所視察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科

今(110)年度流感疫苗於10月1日開打,提供各類公費接種對象施打4價流感疫苗,市長鄭文燦今日親至桃園區衛生所視察,關心市民接種情形並呼籲符合接種資格的民眾前往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儘早接種以提升流感防護力,避免因流感併發重症,保護自己也保護身邊重要的人。另提醒民眾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應攜帶健保卡及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且需注意與COVID-19疫苗接種間隔應至少7天,並在前往合約院所預約或接種前,主動告知疫苗接種史。
衛生局說明,今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分2階段開打,實施對象與去年相同,第1階段為10月1日開打,公費接種對象包括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長者、安養與養護/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孕婦,及具有潛在疾病之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與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國小至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第2階段開打時程為11月15日起,施打對象則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衛生局提醒,目前本市13區衛生所及流感疫苗合約院所共計280家,民眾可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頁上的流感疫苗專區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再電洽院所預約,以確保可施打到疫苗且節省排隊等候時間;另提醒前往接種流感疫苗時應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如兒童健康手冊、孕婦健康手冊等),並佩戴口罩、適度保持安全距離及執行手部衛生等措施。如有流感疫苗接種相關疑問可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0800-033-355或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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