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費用補助申請
貳、法規依據:
1.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2. 附表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
3. 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4. 附表一甲 身體功能及構造之鑑定人員資格條件及鑑定方法與鑑定工具
參、補助對象: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規定。
肆、申請:凡符合法規規定者,由申請人檢具申請書暨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公所初審資料無誤後核轉衛生局審核,衛生局審核後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相關表單:
1.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流程圖及說明
2.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標準作業程序
3. 111年桃園市醫療輔具評估機構一覽表
4. 【表1】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書
5. 【表2】申請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委託代理書
6. 【表4】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一覽表暨開具醫師資格
7. 輔具評估報告書-人工電子耳(含術後聽能語言復健計畫書)
8. 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書-氧氣製造機、咳嗽(痰)機、單相陽壓呼吸器、雙相陽壓呼吸器
9. 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書-壓力衣及矽膠片
伍、核銷:
一、民眾檢附核銷資料至衛生局提出申請,詳如公文說明。
※相關表單:
1. 【表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得請款領據
二、輔具購買及租賃廠商代償墊付。
1.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代償墊付1110101
2. 附件1-代償墊付檢核表
3. 附件2-輔具購買補助證明
4. 附件3-輔具支出憑證黏存單
5. 附件4-撥款申請書
6. 附件5-所得請款領據
7. 附件6-請款清冊
※諮詢專線:03-3340935 分機2751 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