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輔具費用補助申請
目的:為加強身心障礙者之保健醫療服務,考量各類身心障礙者之需要,提供醫療復健及輔具服務,以協助其克服生理機能障礙,促進生活自理能力。
摘要:凡符合法規規定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規定)皆可提出申請。申請人檢具申請書暨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公所初審資料無誤後核轉衛生局審核,衛生局審核後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作業程序

表1(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書)

表1範例(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書)

表2(申請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委託代理書)

表2範例(申請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委託代理書)

表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得請款領據)

表3範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得請款領據)

流程圖

流程說明

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表

桃園市醫療輔具評估報告(呼吸治療)

桃園市醫療輔具評估報告(壓力衣)

桃園市醫療輔具評估機構一覽表

最後更新日期:1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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