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1. 若您已填覆疾病管制署(簡訊號碼顯示:0911514588)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者,不須再重複填寫本回報單,以節省您的時間,謝謝~
  2. 自您知悉確診起,應自行隔離。如有症狀,可申請視訊診療(衛生局/最新消息/桃園市因應COVID-19疫情之通訊診療重要訊息),由醫師評估診療。
  3. 如有相關警示症狀(如呼吸喘、持續胸痛/胸悶、嘴唇/指甲床發青)或80歲以上、36周懷孕等不適合居家照護者,請進線防疫專線安排隔離處所或119協助就醫。





 
最後更新日期:11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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