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配合中央推動55至64歲原住民(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作業,實施對象如下: 1、從未接種過肺炎鏈球菌疫苗者,可接種1劑公費PCV20或PCV21。 2、曾接種PCV13或PCV15(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且間隔至少1年者(高風險對象、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至少8週)可接種1劑公費PCV20或PCV21。 3、曾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接種1劑公費PCV20或PCV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