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配合中央推動55至64歲原住民(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作業,實施對象如下: 1、從未接種過肺炎鏈球菌疫苗者,可接種1劑公費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間隔至少1年後(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再接種1劑公費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 2、曾接種PCV13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5)且間隔至少1年者(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接種1劑公費PPV23。 3、曾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接種1劑公費PCV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