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管道可用下列方法為之:
1.親自至衛生局檢舉:
(1)填寫人民陳情申訴表,項目包括陳情人資料(請留「申請人姓名」、「通訊住址及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E-mail」)及陳情內容(如食品或健康食品、廠商資訊及產品問題等);若欲領取檢舉獎金須依規定註明性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等個人資訊供確認。
(2)檢舉時可附上投訴之食品(※注意須為未開封狀態)或相關佐證資料。
(3)上述陳情人資料做為處理過程與回覆結果使用,並符合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等規範。
2.書信檢舉:請寄送至本府衛生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1)詳述檢舉之人、事、時、地、物及發生之具體事實或異常狀況等。
(2)請留下檢舉人姓名、地址與電話等聯絡方式(以利適時回覆及詢答之用)。
(3)可附上投訴之食品(※注意須為未開封狀態)或相關佐證資料。
3.電話檢舉:請撥食品檢舉專線電話「0800-285000」或市政專線「1999」。
4.官方網頁檢舉: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dph.tycg.gov.tw/)>便民服務>意見交流>市政信箱之路徑項下填寫,並遵守「使用須知」逐步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