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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出國時要用的「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要怎麼取得?可以到衛生所開立嗎?如果接種各劑次疫苗的醫院不一樣,要向哪家醫院申請?

  • 發布單位:衛生局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自113年10月1日起取消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核發。
如民眾因出國或其他必要性仍須「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小黃卡)」,建議民眾先行確認前往國家(或就讀學校、工作及參與活動等)之相關規定,採以下列方式之一取得證明文件:
一、由 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填列完整西元年、護照號碼及同護照之英文姓名。
二、由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英文版診斷證明書(註記疫苗接種紀錄),醫療院所得依收費標準收取診斷證明書費用。
三、攜帶健保卡、護照(或影本)及小黃卡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掛號,由醫師查詢我國「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VACC)」紀錄及確認後開立,倘非於國內接種疫苗者,不列入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黃皮書)登載。黃皮書費用依「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初簽或補證(未持有黃皮書者)為新臺幣200元;加簽(已持有黃皮書者)為新臺幣150元;至於醫院掛號費、診察費等,依各醫院規定收費。
如為補登資料,可持身份證明文件逕洽鄰近之衛生所協助開立,衛生所得依收費標準收取接種證明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