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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腸病毒防疫措施-11405更新版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科

  1. 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適用對象:幼兒園(含課後活動及課後留園)及托嬰中心
  2.  國小所有年級學生及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內國小學生不在此防疫措施適用對象範圍內,但仍建議學校於發現或知悉病童時通報至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且生病學童應自發病當日起在家休息7日才可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