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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桃園市帶狀疱疹疫苗接種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科

一、實施期程:自1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實施對象:需設籍桃園市,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滿50歲以上【民國65年(含)以前出生】


(二)已於114年接種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 


(三)已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Advance Decision, AD)。


三、補助方式:提供1劑非活性帶狀疱疹疫苗予實施對象免費接種。 


四、接種原則: 


(一)從未接種過非活性帶狀疱疹疫苗者,提供自費接種1劑非活性帶狀疱疹疫苗,同時安排間隔2至6個月內免費接種第2劑;如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者,前述原應自費接種之1劑,亦由市府補助,提供完整2劑免費接種服務。 


(二)曾接種1劑非活性帶狀疱疹疫苗且間隔至少2個月者,提供免費接種1劑非活性帶狀疱疹疫苗。


五、接種地點:本市各區衛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