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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醫療-輔具租借有條件限制?(2313-20120509-00002)

  • 發布單位:衛生局

一、實際居住桃園市並有輔具借用需求的市民,可電話聯繫桃園市二手輔具資源站(聯絡電話:03-3688793)或上網連結https://www.tycadm.org.tw提出申請。
二、年滿65歲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及50歲以上失智症者,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提出申請。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第2級以上者,核定始符合輔具租賃(購買)費用補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