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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出獄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吸毒被送觀察勒戒,假釋會不會被撤銷?

  • 發布單位:衛生局

1.撤銷假釋之原因有三:
(1)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假釋(刑法第78條第1項)。
(2)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而有再入監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假釋(刑法第78條第2項)。
(3)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者,監獄典獄長得報請撤銷假釋(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3第2項)。
2.假釋出獄人在保護管束期間若因吸毒而被送觀察勒戒,雖非屬因故意再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之宣告,但卻屬於「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之情形,仍得由監獄典獄長報請撤銷假釋,而有被撤銷之可能。
3.若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撥打24小時免付費毒防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