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之前向藥頭買藥,後遭檢方驗尿呈陽性反應,檢方告知只要指認藥頭,就不會起訴施用毒品,但是現在卻收到因施用毒品需入監服刑之判決,是否可上訴?相關程序為何?

  • 發布單位:衛生局

1.若已進入司法程序,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尋求相關協助。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10號12樓
電話:03-3346500
服務時間:W1-W5:0830-1230、1330-1730(W6-W7及國定假日休息)
2.若尚有其他問題,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毒防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諮詢。